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把我市打造成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促进全市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促进绥化市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印发。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规划》《绥化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规划(2023-2026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发展目标,加快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和物流产业生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绥化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是发展目标,到2026年,引进和培育一批更具竞争力的物流企业,新增A级以上物流企业2家以上。铁路货物周转量较“十三五”末提高2个百分点。物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6亿元以上,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以上。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服务质效明显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程度显著提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物流业快速融合,智慧物流园区等智慧设施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现代物流产业影响力显著提升。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形成物流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不断促进物流产业降本提质增效。三是加快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现代物流多业态发展。
第四部分从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土地供给、强化资金保障、落实人才政策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