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公告信息
关于召开市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发布绥化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8日9时30分

地点:绥化市金鼎海天国际酒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征收范围

凡在绥化市市区(不含县市)内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均按规定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二)征收标准

城镇居民(含外来暂住人口)按户征收,每户每月3.00元。

(三)优惠政策

对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和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对象,免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过市发改委和第三方严格审核,核定市区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年总成本为2,589.63万元,年垃圾处理量为16.08万吨,单位成本为每吨161.01元。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代表10名

王东林 自由职业

孙慧利 自由职业

孙 辉 自由职业

程立民 自由职业

芦志刚 自由职业

孟兆志 自由职业

高英辉 自由职业

刘 伟 个体工商户

吕薇薇 个体工商户

贺永刚 个体工商户

(二)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听证参加人3名

祝小婷 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刘向楠 绥化市执法局

冯成成 鲁控环保科技(绥化)分公司

(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听证参加人9名

1.人大代表

谭秀明 市人大代表

2.政协委员

秦 勇 市政协委员

3.政府部门

李芳涛 市财政局

宫 健 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雄飞 区发改局

刘 钊 区执法局

4.专家学者

周玉春 市执法局

5.社会组织

姜学成 市消费者协会

王 越 市总工会

(四)旁听人2名

吴雪峰 个体工商户

王冬梅 个体工商户

(五)新闻媒体1家

绥化日报社

(六)听证人3名

刘希山 市发改委

吴 可 市发改委

宫道天 市发改委

特此公告

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