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财政局、兰西县财政局、北林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黑发〔2021〕8号)和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部署要求。2022年市级预算安排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1000万元,其中:海伦市500万元,兰西县200万元,北林区300万元,主要用于村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建设。
资金拨付后,由你县(市、区)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工作。请切实管好用好该项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后附资金明细表。
绥化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