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等5家单位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认定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6号)、《关于印发〈绥化市社会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认定方案〉的通知》(绥人社函〔2024〕22号)文件要求,确定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肇东市科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肇东市薪世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绥化市美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绥化市北方金点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新增5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应在备案的考核项目范围内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有效期3年(自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止)。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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