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应新建污水管网2636公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未经核实,仅简单汇总各地数据即上报超额完成任务。督察发现,多个地市任务完成量虚报严重。佳木斯市、大庆市上报完成新建管网231公里和100公里,经核实各自完成仅70多公里;牡丹江市应新建管网495公里,实际完成不到一半。全省县城应新建管网1400公里,实际仅完成451公里。
二、整改目标
建立完善核查机制,加快县级以上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在核实污水管网短板底数基础上,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国家“十四五”污水收集率任务目标。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制定完成2022年至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2.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底数摸排,更新计划台账。
3.2025年12月底前,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有序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各县(市、区)按要求时限制定了2022年-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建立了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2.各县(市、区)已于2022年12月前完成市政排水管网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网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以及各类小区、企事业单位“毛细血管”位置、管径、材质、排向等底数情况。
3.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持续推进排水管网新建改造,2022年-2025年计划新建改造排水管网700公里,目前,已超额完成,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住建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8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