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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切实保障林权者林木所有权权能,实行林木采伐“阳光操作”,增强林木采伐使用透明度,现将绥化市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及采伐限额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全省地方林业“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 2.绥化市2024年林木采伐限额使用情况统计表(截至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公示采伐限额)关于全省地方林业“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pdf
附件2:绥化市2024年林木采伐限额使用情况统计表(截至2024年9月18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