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原因,以下权利人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登记系统内未查询到档案,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华西街172号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5-8316302
序号 |
权利人 |
权属证书号 |
坐 落 |
面积(㎡) |
1 |
田孝军 |
集建()字第05378号 |
兴福乡兴福村二组 |
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