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华西街172号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5-831630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1 |
康林 |
宅基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三发村 |
231202203204JC01958F00010001 |
宗地面积:140㎡ 建筑面积:192㎡ |
住宅 |
公告单位: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