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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张忠良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依据《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黑8111执恢296号,我机构已为下列房屋办理司法裁定转移登记。现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绥房城字第4231

张忠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绥化市北林区海城路西庆丰街南嘉美三期2号楼7单元201

231202002019GB00029F00060015

公告单位: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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