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黑8111执恢296号,我机构已为下列房屋办理司法裁定转移登记。现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备注 |
1 |
绥房建城字第4231号 |
张忠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绥化市北林区海城路西、庆丰街南嘉美三期2号楼7单元201室 |
231202002019GB00029F00060015 |
公告单位: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