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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万军

 

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万军 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秦030103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万军

2024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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