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市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绥化
您的位置:
杨英旭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绥房权证城字第76654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绥国用(2015)第2297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英旭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