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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6〕32号)文件要求,市民政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扎实地深入开展,现将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始终以为群众提供快捷、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中心,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务”为目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制。
市民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松果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全市民政部门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奖惩及具体实施工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
为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系列制度,内容包括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六个方面,对政务公开作了全方位的规范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开展。
(三)明确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充分利用网站发布民政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联共享应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消息,跟进民生热点,有效满足广大公众的知情权,提升政社双向互动交流。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在网站上公开了我局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还在网站上设置了机构设置、民政职能、政务公开、民政信息、区县动态等。我局配备了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及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保障了信息的及时有效性,将公开类别分为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投诉举报电话等多个模块,对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民政工作动态,年初至今,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二是积极参与政府电子信箱、网上留言板、“行风热线”等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业务反馈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及时解决。同时,在网站首页设置了“办事指南”栏目,将我局的审批事项相关办理流程进行了公布,列明了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并公布了咨询电话,在网站开辟了表格下载栏目,将办理各项业务所需要的表格提供给办事群众下载,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方便服务对象及时便捷的获得帮助。对群众的诉求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回应。三是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严格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地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法律依据、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并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同时,我们还将低保办理条件及流程、民间组织注册登记、退役士兵安置等业务内容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群众可以直接在网站上进行查阅、咨询或办理业务等操作,初步实现了信息化办公。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我局承办的1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及提案全部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总体上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了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坚决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以服务为民、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宗旨,不断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完善方面仍有欠缺;二是由于民政工作业务繁多、干部人数少等原因,对于政府信息工作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不快;三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因此,个别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
我局将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保证此项工作健康推行,开拓我局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支出资金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项目公开力度。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我局预算决算工作,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三无”等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力度。四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继续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照非涉密件主动公开原则,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业务骨干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我局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民政局网站地址:http://www.shsm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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