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省内外投资者依法获取我市扶贫信息,充分发挥为脱贫攻坚提供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信息公开目录的分类、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市乡村振兴局及其内设科室的职责范围,绥化市基本情况简介、脱贫攻坚信息及政策等事项,以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信息公开目录分四项内容:
机构职能: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
领导分工:主要领导及工作分工;
内设机构:内设四个科室职责;
部门工作:脱贫攻坚、指导意见、政策解读等。
二、信息公开目录的获取方式
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目录在绥化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hua.gov.cn)上进行公开。
依申请公开: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据自身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绥化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还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绥化市乡村振兴局秘书科;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市党政办公中心A座502室;
邮政编码:15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5-8388764;
电子邮箱:shsf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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