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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计划增设便民服务窗口及上门服务等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5人。

三、招聘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已注明)。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情绪稳定有耐心善沟通,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6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在企业担任法人、理事、监事、股东人员和有工作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825日至8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并对登记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大厦2楼)。

4.咨询电话:0455-83820880455-831020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确定人选

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备用人选,如有缺岗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缺岗人数1:1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管理

对经考试、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九、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岗位补贴为1850元/月,另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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